Spiga

哈! 又一篇唬爛文

http://udn.com/NEWS/SPORTS/SPO5/4294162.shtml

郭泓志狀況好時,速球和曲球的速差可達60公里。

今天主要來鞭這一句。


如果依照文中kuo當天最快球速為149km/hr,那狀況好時kuo的曲球豈不是要慢到89km/hr!!幹!別騙我沒看過kuo的投球。就算是中職的速差論王者杜福明也很少會慢到89km/hr,大聯盟的蝴蝶球投手也極少會慢到只有56英哩。明明是靠著速球優異的上升尾勁和sharpness的breaking ball在壓制打者的kuo被記者形容成靠速差在欺騙打者,這分明是誹謗 -.-

再次印證了,台媒的綜合報導的水準通常很差。

不過這讓我想到一隻多年前的影片,這球能讓A-rod打成三壘鳥滾,不知道球速多少。

0 意見:

張貼留言